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1、 有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检疫手段。
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如生产厂房的土地证——如没有土地证需所在乡镇办理证明建设用地的手续等。
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8、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9、下载《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及所申报产品所属单元的《审查细则》。
10、根据《审查细则》上的要求,针对自己的厂房、设备、文件资料是否齐全,产品是否有检测报告等要求进行检查、整改、完善。
11、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2、提交材料(QS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
主要包括: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3)换证企业还需提供原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三份;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提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5)生产场所布局图一式三份
(6)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
(7)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式三份
(8)产品标准。如果产品没有国家标准,需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企业标准备案一式三份
(9)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1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封面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复印的印章无效。
1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审验,材料符合受理标准,去银行交相关费用发《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10-15天到现场组织审核)。
1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16、现场审核不合格,企业应迅速整改,两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如审核合格进入下一步。
17、封存样品,7日内由企业交付检验机构,完成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费用因产品种类不同不尽相同,国家收费标准)。
18、根据审核提出的整改项进行整改,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1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申报企业等待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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