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消商标?
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申请注销或者部分注销注册商标的法律程序。依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撤销申请的日期应当以交付或者邮寄邮票日期为依据。
什么类型的商标取消?
注销注册商标,包括申请注销和商标局主动注销。
商标局主动撤销,是指商标注册人未经注册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销申请,或者注册商标有效,商标注册人未提出续展申请,依照"商标登记簿"的申请或者法律规定取消注册商标注册的法律程序。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是商标注册人主动放弃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部分注销注册商标,是指商标注册人申请取消其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A厂申请属于部分注销注册商标,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注销注册商标的,撤销原商标登记证;商标注册人申请撤销其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商标注册的,商标局应当在原商标登记证上加注返还,或者再次签发商标登记证并公告。
取消商标需要哪些材料?
(一)商标注销申请;
(二)直接办理的,附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副本和代理人身份证副本;
(三)委托代理机构,除附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外,还附商标代理委托书;
(四)退回原商标登记证的,不能退还的,应当说明原因;
五、注册人申请注销共同商标时,代表人应当办理申请手续,但应当附上其他注册人的书面授权书。
取消商标的程序是什么?
商标撤销有三个主要程序:
(一)商标注册人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应当依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商标局申请。可以全部注销注册商标,也可以取消部分指定商品或者服务。
注销申请经商标局批准后,对部分指定商品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自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二)依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一年以上,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商标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
经商标局批准注销注册商标的专有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
(三)依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后,在法律规定的延长期限内未提出续展申请的,撤销商标。
这是商标局针对注册商标过期不需要任何人申请而作出的撤销行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后第二天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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